广大居民:
为了切实落实上级*委*府关于基层规范化建设,真正提高三力一度,净争乡风民俗,结合现在“无事酒”又现抬头趋势,现特将上级关于整治“无事酒”的相关通知转发如下,希望广大居民遵照执行。
各乡镇*委和人民*府、各街道*工委和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中共奉节县委办公室、奉节县人民*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治理城乡居民操办“无事酒”的暂行规定〉和〈奉节县治理城乡居民操办“无事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奉节委办〔〕50号)实施以来,全县城乡居民操办“无事酒”风气得到了有效遏制。但目前操办“无事酒”的现象有所反弹,广大群众迫切希望各级*委、*府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坚决杜绝操办“无事酒”的行为。为进一步引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氛围,确保《暂行规定》严格落实,治理工作长期深入,现就进一步深化治理城乡居民操办“无事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无事酒”界定及要求
城乡居民操办婚丧嫁娶以外事宜,邀请至亲以外的人员参与并收受礼金的,属操办“无事酒”借机敛财行为,主要包括:满月酒、征兵酒、升学酒、生日酒、搬家酒等。城乡居民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提倡厉行节约,反对大操大办,提倡婚宴规模不超过15席(10人/席),严禁设置收礼桌台、收礼帐薄等,除至亲以外礼金数额不得超过元。
二
治理工作目标
严格规范管理城乡居民婚丧嫁娶事宜,杜绝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严格禁止操办“无事酒”的行为发生。引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除陋习,树新风,不断净化社会风气,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三
治理对象及内容
1城乡居民违规操办婚丧嫁娶、操办“无事酒”等行为;
2
*员干部、城乡居民参与“无事酒”的行为;
3
未认真履行治理“无事酒”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问题。
四
治理工作职责
1县民*局负责指导各村(社区)村民自治,制定好《村规民约》,成立“红白理事会”,建立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监督委员会(监事会)的监督管理体系,让广大群众广泛参与“无事酒”治理。
2
乡镇(街道)承担本辖区内治理“无事酒”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督促落实治理“无事酒”的监管措施,对村(社区)干部、驻村干部、村(社区)联系领导不履行职责或履职不到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追责问责。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以宣传标语、会议传达等方式教育引导辖区村民不操办、不参与“无事酒”。
3
各部门、各单位、国营企业负责本单位“无事酒”治理工作,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不操办、不参与“无事酒”,要求干部职工节简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并实行申报备案制度。
4
各级纪检组织负责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的备案管理及清理工作,履行对治理“无事酒”工作的监督职责,负责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明察暗访和查处、转办工作。
5
县文明办负责统筹电视、报纸、网站、手机报、手机短信、广播“村村响”等媒体,开展“无事酒”治理工作的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治理氛围。
6
县公安局负责核实操办“无事酒”的户籍信息、查纠吃酒车辆妨碍道路交通安全、扰乱公共秩序等行为。
7
县市*园林局负责整治在城区广场等公共场所搭建豪华彩门、占用城市道路操办“无事酒”等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
8
县教委负责教育引导学生及家长移风易俗,宣传正面典型,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9
县食药监局负责督促酒店经营者、流动厨房经营者等不得承办“无事酒”,对食品及食品原料质量状况、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防蝇防尘设施和冷藏设备设施、餐饮具清洗、消*及保洁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10
县工商联负责引导各私营企业治理“无事酒”工作,宣传教育引导企业职工不操办、不参与“无事酒”。
11
县工商局负责督促酒店、饭店等经营者不得承办“无事酒”,配合相关部门查处酒店、饭店无证经营行为。
12
县广播电视台负责新闻报道工作,开展明察暗访,尤其是在重要时间节点对监督检查整治工作进行拍摄,并制作专题片,在《曝光台》栏目中播出。
五
治理工作措施
1乡镇(街道)负责督促村(居)民委员会制定完善《村规民约》,成立“红白理事会”。运用宣传教育、安全监管、社会保障和救助评定等措施,加大对城乡居民操办“无事酒”的综合治理力度。乡镇(街道)对村(居)民操办“无事酒”治理不力、辖区内村(社区)干部操办“无事酒”年度超过3次的,对**主要负责人予以问责。
2
村(居)委会要积极发挥村(居)民自治作用,引导村(居)民自觉遵守《村规民约》,不操办、不参与“无事酒”;对辖区内操办“无事酒”的对象认真开展摸排、制止、教育等治理工作。村(社区)“两委”对村(居)民操办“无事酒”治理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对村(社区)书记予以组织处理。村(社区)干部操办“无事酒”或参与“无事酒”执事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一律先免职再查处;村(社区)干部参与“无事酒”送礼的,每次扣发其元误工补助,两次参与的,予以免职。存在操办“无事酒”现象的村(社区)在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为先进。
3
村(居)民不得操办并自觉抵制“无事酒”。村(居)民操办或参与“无事酒”的,取消其享受社会保障、贫困救助救济等资格。
六
建立治理机制
1建立联动防控治理机制。村(社区)要做好《村规民约》制定、居民承诺书签订等工作,定期开展辖区“无事酒”摸排,第一时间对拟操办“无事酒”的居民做好教育劝阻工作,并同时向乡镇(街道)报告相关情况。乡镇(街道)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畅通监督渠道,动员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充分运用城建、食品、交通、消防安全监管等措施对操办“无事酒”行为进行综合治理,建立工作台账。
2
建立定期督查机制。将治理“无事酒”工作与“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相结合,把治理“无事酒”作为“六项专项治理”的重点治理内容,由县纪委牵头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街道)“无事酒”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将“无事酒”治理工作纳入乡镇(街道)的*风廉*建设考核内容。
3
建立月报告机制。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及时报告排查“无事酒”信息和处置情况,每月25日向县纪委定期报告辖区内治理有关情况。县纪委要及时通报“无事酒”治理动态,曝光典型。
4
建立有奖举报机制。凡举报操办“无事酒”或举报国家公职人员、*员干部参与“无事酒”且被查实的,对第一举报人给予-元的奖励,奖励经费由“无事酒”操办人户籍地所在地乡镇(街道)予以保障。
联系举报
县纪委:-县民*局:-
往期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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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徐德迁
资料来源于奉节生活网
编辑:向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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