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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奉节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非*法专项编制)书记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民主公开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户籍在本县的人员。
(二)聘用制书记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
2.具有良好的*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18至35周岁;
5.具备一定的计算机运用能力和文字功底,有文秘工作经验者优先;
6.对待工作认真细致,踏实肯干,爱岗敬业,具有协作精神和解决分配工作的能力;
7.身体健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5.其他不宜从事奉节县人民法院书记员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年12月21-2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报名地点:奉节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报名手续: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领取并填写《奉节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
资格审查:奉节县人民法院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手续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及手续和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和考试
1.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
2.组织报考人选进行计算机操作及手写记录考核。
3.根据考核总成绩,按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考核、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总成绩计算方式为: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到低次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六、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审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接收人选,组织人选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后派遣至我院工作,派遣期为两年,试用期3个月。工作表现优秀的,派遣期满后,可以续签。
七、工资待遇
聘用期间的待遇执行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法院相同岗位聘用制工作人员的标准。试用期满后工资及绩效等元/月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等部分)。单位提供工作日早餐、午餐及办公设备、差旅费等必要保障,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奉节县人民法院*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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