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邑县教育局
关于高邑县第一中学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全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9号)文件精神,决定采取公开选聘方式面向社会选聘高层次人才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聘计划本次选聘单位为高邑县第一中学,全额事业单位,共选聘人员10名。具体选聘岗位、人数、专业等详见《高邑县年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二、选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河北省户籍或生源地;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4、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历、学位齐全);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6、具备选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它条件。7、本次选聘年应届毕业生不把教师资格证书作为限制性条件,但须在聘用之日起1年内取得相应资格,否则解除聘用合同。(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选聘:1、现役*人、试用期和服务期内的公务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4、其它不符合选聘情形。三、选聘原则本次选聘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四、选聘程序(一)公告发布。高邑县人民*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