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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更名的通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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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法庭更名的通知

根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部分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法庭更名的批复》(渝高法〔〕号)有关规定和要求,奉节县人民法院现将各人民法庭更名:

第一人民法庭更名为:奉节县人民法院康乐人民法庭

第二人民法庭更名为:奉节县人民法院永乐人民法庭

第三人民法庭更名为:奉节县人民法院兴隆人民法庭

第四人民法庭更名为:奉节县人民法院五马人民法庭

特此通知

奉节县人民法院

年10月27日

原标题:《奉节县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更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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