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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两个全覆盖实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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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检察院检察官到申请人家中宣传政策并了解情况

奉节县检察院、四川省渠县检察院共同举办不起诉决定远程宣教仪式。

关键词

近年来,重庆市检察机关围绕服务“一区两群”协调发展,运用司法救助等职能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该市三级检察院树牢司法为民理念,健全工作机制,增添工作措施,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实现了全市三级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全覆盖,三级院各诉讼环节司法救助全覆盖。

每季度分析司法救助工作形势

“感谢检察官,没想到这么快救助金就到账。老陈走了4年多,儿子还没满18岁,农村赚钱不容易,这笔钱对我们来说太宝贵了。”5月13日,重庆市合川区检察院将1.5万元司法救助金发放到申请人李某手上,李某感激地说。

李某的丈夫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身亡,犯罪嫌疑人因故未能足额赔偿,让务农为生的李某家庭陷入困境。今年3月2日,她向合川区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接到申请后,检察官立即审查,并到其家中走访。一周后,合川区检察院就作出对李某司法救助的决定。这是该院积极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的一个缩影。

年以来,合川区检察院认真学习最高检、重庆市检察院关于司法救助工作相关规定,从化解社会矛盾、助力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司法救助工作的重要意义,扩大知晓率、提高精准度、增强联动性。

为扩大知晓率,该院将申请司法救助的权利纳入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让当事人知晓司法救助条件、标准,同时利用当地媒体平台以及“莎姐”大普法、检察开放日、媒体宣传等途径,增进群众对司法救助的了解。

为提高精准度,该院组织干警学习最高检、重庆市检察院下发的典型案例,将办理司法救助情况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和案件质量评查,做到奖优罚劣、高位推动,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部分司法救助案件讨论,以公开促公正。

为增强联动性,该院每季度分析司法救助工作形势,明确司法救助是每个业务部门和每名办案人员的责任,在检察工作各阶段都应办理;加强与财政部门对接,提高救助效率;加强与教委、民政、镇街对接,实现“综合救助”。

年6月,该院未检部门检察官了解到,年仅9岁的张青青(化名)生活困难。张青青父母离异后,跟着父亲生活。去年4月,张父在一起事故中身亡,张青青被好心人救起,但身体受到严重伤害,住院期间各项费用支出11万余元,出院后需卧床休息,然后进行功能康复训练。

收到求助申请后,检察官认真审查相关材料,多次到张青青生活、学习的地方核实情况。经调查发现,张青青已再婚的母亲无力承担其康复治疗所需开销。随后,检察官依据法律规定,为张青青申请司法救助金7万元。

为保证救助金用在“刀刃上”,检察官又和村镇干部一起制定了救助金使用方案。今年5月8日,合川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唐雄鹰带队到福利院探望张青青。“我现在身体好多了,这里的人都很关心我,对我很好。”张青青脸上露出久违的笑容。

服务要主动,要想在前头

“感谢党和国家的好政策,感谢检察官对我们的关心……”5月7日,重庆市大足区检察院检察官冷崇文到73岁老人陈希(化名)家中发放司法救助金,这位白发苍苍的老人握着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

时间回到年10月。年过六旬的王某与陈希在酒席上发生口角,王某经众人劝离回家,依然愤懑难平,随手拿起家中的柴刀去找陈希理论。陈希见状跑开,仍被王某追上砍伤头部,后经鉴定为轻伤一级。王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年5月底,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大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件由邻里纠纷引发,且涉及两位老年人,需要审慎办理。”考虑到王某的妻子长期卧床无法行走,需要人照顾,而往返检察院一次就得大半天,为了让群众少跑路,案件承办人冷崇文决定上门讯问,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我因为一时冲动,用柴刀将陈希砍伤,触犯了法律,自愿认罪认罚。”王某向冷崇文表达了自己的悔罪态度。而在陈希家中,冷崇文详细询问了他的身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诉求。

年12月,大足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对王某提起公诉。考虑到王某的家庭情况,冷崇文与大足区法院主审法官商量后决定到案发村召开庭前会议,就庭审事宜做好准备。同年12月底,法院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并附带民事赔偿陈希1.1万余元。

案件已经审结,被害人陈希却一脸愁容。“医疗费、鉴定费、护理费共花了1万多块钱,我的积蓄都出去了,搞得现在连买降压药的钱都没得。”作为低保户,陈希对后续治疗很是忧虑。

“王某也是低保户,老婆长期卧床,生活也很困难,哪有钱赔偿陈老汉呢?”检察官入村走访时,听村委会相关负责人这样说。

“救助要主动,要想在前头。”其实刚接手案件时,冷崇文就按院里“依申请救助+主动发现救助”的工作要求,对该案进行了特殊登记,将救助线索及时汇报给部室负责人。

“要落实‘应救尽救’的工作要求,主动服务那些因刑事案件而导致生活困难的被害人,防止因案返贫。”按照第一检察部主任康若平的安排,冷崇文向陈希说明了申请司法救助需要的材料,并积极联络当地村委会和民政部门出具相关证明,依法为其申请到司法救助金1.5万元。

融合形成多元化救助格局

“这段时间她比之前开朗多了,谢谢检察官的帮助。”5月17日,重庆市奉节县检察院检察二部“莎姐”检察官来到小李家回访,得知小李情况好转,承办检察官任薪宇倍感欣慰。

据任薪宇介绍,小李是一起刑事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年3月,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的过程中,我感到案件的发生对小李及其家庭产生了严重影响。这孩子是留守儿童,平时都跟着奶奶生活,一家人靠其父母在外打工的收入生活。小李遭受伤害后,原本在外打工的父母回家照顾她,经济收入锐减,再加上小李的治疗费用,让这个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保护未成年人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对小李这样因为被侵害而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进行帮助,我们责无旁贷。”为此,承办检察官和该院刑事申诉检察部门一起开展司法救助审查,通过实地走访,全面了解小李的具体情况,在确定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后,迅速启动救助程序。经综合考量小李实际遭受侵害的程度、家庭经济情况和侵害人赔偿能力后,奉节县检察院为其申请到救助金1万元。

检察官在走访中发现,小李的精神状况不太好。据其家人介绍,小李本来就有发育迟缓的问题,案件发生后,更出现了沉默寡言、厌学的情况。这让检察官认识到,单纯的救助金无法满足被害人的救助需要,必须采取多元化救助方式。

随后,检察官启动“救助+”机制,在开展司法救助的同时,以多种方式帮助小李:在办案过程中落实“一站式”询问机制,避免司法办案工作对小李造成“二次伤害”;积极开展心理辅导,帮小李赶走“心魔”;建立心理健康持续帮教机制,委托心理咨询机构和专业人员,为小李提供持续性的心理咨询。

4月29日,小李收到司法救助金1万元,对她的心理救助也在持续进行中。这是奉节县检察院运用“救助+”机制保障被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一个案例。最高检印发《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后,该院以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为基础,贯彻“应救尽救”理念,探索综合救助形式,提升救助效率。

“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为提升司法救助效率提供了条件。”任薪宇介绍,案件从提前介入到刑事执行,无论在哪个环节,检察官都能第一时间了解被害人最新的生活和精神状况,及时分析研判采取司法救助的可行性及适宜的方式,为其他履行救助职责的部门和单位提供第一手资料,确保救助力量及时惠及未成年被害人家庭。

“‘应救尽救’不仅仅是指救人,采取尽可能全面的救助形式,也是我们贯彻这一理念的方式。”副检察长刘春光说,通过与其他对口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奉节县检察院建立起以司法救助为中心,融合就业就学、心理咨询、家庭帮助、诉讼救济等方式的多元化救助格局,确保救助真正发挥功效。

一边办理救助,一边“带货”卖猪

“现在政策太好了,检察官想尽办法帮我,前前后后跑了多次,政府也随时都在关心,我一定会重新振作起来,把孩子们好好养育成人。”5月11日,魏某接过6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激动得有些语无伦次。

家住重庆市城口县的魏某一家7人,本是建卡贫困户。当地政府落实扶贫政策,指导魏某夫妇养殖山地鸡、猪等家禽。夫妻二人勤劳持家,家禽适销对路。经过三年多的帮扶,魏某一家于年2月顺利脱贫。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年10月,魏某的妻子在运送仔猪对外销售的路途中遭遇车祸不幸身亡。年1月13日,案件移送至城口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家里三个孩子,最大的12岁,最小才3岁。”承办检察官赵春平阅卷后发现,该案是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案,但给魏某家庭带来的后果却很严重。犯罪嫌疑人家庭困难,无力赔偿,被害人魏某家失去一个主要劳动力,一家人很可能因案返贫。

“四个娃儿要人养,两个老人都七十来岁了,他家困难多啊!”“他家老二因为发高烧抢救不及时落下病根,每年需要康复治疗,平时都要有人在身边照顾。”赵春平来到魏某家中及村委会实地调查,得到了这样的反馈。

“四个娃,不是三个吗?”赵春平又找魏某核实。原来,魏某的哥哥离异后身患重病,无法抚养孩子,就把孩子一直寄养在弟弟家。身为母亲,赵春平太明白养育孩子的艰辛了,何况还是四个。很快,她将调查结果向院里进行汇报,并将魏某一家的情况作为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移送相关部门办理。

“你不要灰心,这个家还需要你来撑起,四个孩子都需要你照顾,我们会尽力帮助你,但是首先你要自己打起精神来。”看着有点丧失信心的魏某,赵春平每次走访都不忘叮嘱一句。

在办理救助的同时,赵春平还向当地党委政府反馈了魏家的情况。当地政府根据赵春平的调查结论,及时上调了魏某的低保金。

“正宗土猪,认领后随吃随要,健康有保障,如有需要请联系……”赵春平开始在自己的朋友圈里“带货”,帮魏某扩大销售渠道。了解到魏某一家的情况后,检察干警们纷纷订购。

在赵春平的帮助下,今年2月,魏某作为法定监护人代表三个孩子向城口县检察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后顺利通过审核。国家司法救助金到位后,赵春平第一时间将钱送到魏某手中,于是有了本文开篇的一幕。

雪中送炭暖人心

“检察机关切实为群众考虑,为我们一家子解决了实际问题,太暖心了!”近日,胡某军来到重庆市铜梁区检察院,将一幅写着“人民检察为人民,司法救助暖人心”的锦旗交到该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杨德瑜和承办检察官彭科手中。

年6月27日,胡某军与邻居胡某洪因为几句口角发生冲突,胡某军被打成轻伤一级。年11月20日,胡某洪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然而,胡某军受伤治疗期间和治疗后,胡某洪都拒不支付医疗费用,且拒不认罪。

“他把我打成这个样子,不赔偿又不道歉,我不服。”胡某军越想越气,向铜梁区检察院提出申诉。年10月28日,铜梁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彭科调取了案卷材料,认真听取了胡某军的意见,于11月4日作出不支持其申诉请求的决定。

11月5日,彭科将审查结果送达胡某军时,对其进行了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工作。“听了检察官的话,我才明白法院为什么要这么判。合法合理就好了,我愿意撤回申诉。”胡某军当场签署了息诉息访承诺书,表示今后不再就该案申诉和信访。

“4万多元的医药费,现在还差3万多,都不晓得怎么凑齐。”办案过程中,胡某军的诉苦引起彭科的注意。原来,多年前,胡某军与妻子离婚后,就一直与母亲和女儿共同生活。其母年迈患病,已无劳动能力,其女上高二,正是升学关键时期,花钱的地方不少。一家人靠胡某军在理发店的打工收入维持生活,本来就不宽裕,再加上3万余元的未赔付医疗费更是雪上加霜。

彭科意识到,胡家的情况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向胡某军所在公司和社区调查核实,并主动向胡某军宣讲司法救助政策,为他罗列出申请救助需要的材料。

年11月5日,胡某军向铜梁区检察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司法救助贵在及时,胡某军受伤都过了两年半,再经不起长时间等待了。”杨德瑜嘱咐彭科在程序合法的前提下,加快线索移送、审查、核拨到发放环节的办理进度。11月9日,铜梁区检察院依法及时作出对胡某军司法救助2万元的决定。

“我受伤有多久,家里压力就有多大,还好有你们雪中送炭。”接过2万元司法救助金,胡某军流下激动的泪水。“我们履行司法救助职能,能对你的生活有点帮助,能为群众办点实事,也就开心了。”彭科回应道。

孩子渐渐恢复了以前的活泼

“小溪妈妈,救助金收到了吗?小溪最近状态怎么样,心理咨询有没有效果?”五一节后一上班,重庆市九龙坡区检察院“莎姐”检察官吴健就给自己办理的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的母亲王丽(化名)打去电话,询问他们一家的近况。

“我们已经收到救助金了。谢谢检察官对我们一家的关心,孩子现在好多了。”电话那头的王丽说,他们一家人正在一点点走出案件阴影,重新开始生活。

小溪是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今年1月25日,案件被移送到九龙坡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过程中,被害人家庭的困难情况引起吴健的注意。

小溪原来一直跟随父母生活在云南,年搬到重庆居住。“我们在这里没什么亲戚,考虑到小溪现在正是需要照顾的年龄,她父亲就辞职在家照看孩子。这几年家里的开支都是靠我一个人在超市上班的工资,经济压力确实很大。”王丽不无担忧地告诉检察官,尤其案发后,小溪出现一定程度的心理问题,不菲的治疗费用让这个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经调查核实,吴健将小溪的情况向院领导进行了报告,并主动告知王丽司法救助政策,指导其提出救助申请。今年2月18日,王丽向九龙坡区检察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4月22日,王丽收到司法救助金元。

“这笔救助金能解燃眉之急,但对孩子的心理干预和治疗也刻不容缓。”为减轻犯罪行为造成的心理伤害,帮助小溪尽快走出心理阴影,吴健联系了心理老师对小溪开展心理辅导。

“这些天,我和她爸心理压力都很大,就没睡过一个安稳觉。现在小溪经过多次辅导,渐渐恢复了以前的活泼,我们才舒一口气。”王丽说。

“小溪还小,她的人生才刚刚开始,我们希望她和家人能走出这件事造成的负面影响,重新拥抱生活。”九龙坡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庞忱说。

批捕环节就实施司法救助

“谢谢阿姨还一直想着我、关心着我。我现在身体好多了,已经在上学了,只医院进行后续检查,还需要慢慢恢复。”5月18日上午,小琴(化名)在电话中对重庆市酉阳县检察院检察官张鹏丽说。

小琴是一名未成年女孩。年8月,犯罪嫌疑人张某进入小琴家中施暴,小琴与母亲均不同程度达到重伤二级。当月,张某被酉阳县检察院批准逮捕。承办检察官到小琴家走访发现,小琴的父亲在外务工,母亲在家照顾小琴,两人受伤后,已花费医药费近8万元。

“加害方支付的费用极少,而小琴的父亲务工收入很低,家里还有两个老人需要赡养,生活十分困难,我们是否可以在批捕阶段就进行司法救助?”9月10日,张鹏丽提议未检部门召开集体讨论会。

“小琴本就是未成年人,还在上学,遭受危及生命的暴力伤害,母亲也在住院治疗,仅靠父亲一人难以支撑高额支出。考虑其家庭情况,我同意在批捕环节就对其实施司法救助。”检察官助理张媛媛说。

经过充分讨论,酉阳县检察院认为小琴符合救助条件。随后,检察官多次前往小琴家中主动告知司法救助政策,指导小琴的父亲提出救助申请,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

“谢谢你们,这笔司法救助金帮了我们很大的忙。”10月14日,小琴的父亲拿到司法救助金时激动地说。“你们平时要多和孩子交流,一个未成年学生遭受严重暴力伤害,肯定吓坏了,在她身体恢复的同时,也要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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